转载他人文章被告侵权索赔1万!

来源:南京软月建站  作者:小森  时间:2022-11-15 11:32:51  点击:0

南京网站制作:故事发生在上周四,也就是2022年11月10日,有朋友给我们分享了关于“某站长网站转载他人网站2篇文章,被告侵权对方索赔1万元。”的事情。

在其站长圈群里还有其他站长说“另外一个站长群,有位站长转载文章中有多达200篇内容被告侵权,每篇文章3千,合计赔偿多达60个W...”

多位站长惊呼“现在文章这么值钱嘛?”,确实,有的时候它真的很值钱。

转载他人文章被高侵权索赔1万!

站长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

之前还看过一篇文章,写的内容关于“侵删”的,什么是“侵删”?

侵删主要是指很多网站或者公众号在转载他人文章时,会在文章结尾处注明比如:“文章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联系删除。”或者“因无法联系上原作者,如有侵权告知秒删。”等等诸如此类的标注内容。

那么,真的可以因为加了这句“侵删”的内容就能免于侵权呢?答案肯定是依旧侵权,说到哪都是侵权,所以大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。

如果真的有篇内容你需要转载,一定一定要联系原作者,取得授权,且要有明确的授权文件。如果联系不上原作者,或者无法确定时,切勿转载。因为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别人有意无意挖好的“坑”在等着你。

说到坑,我们真的踩过...

2015年的时候我们曾经转载过一篇文章,当然除了这篇文章外,所以转载的文章我们都会标明出处、作者等信息,不曾刻意更改。虽然那会我们不知道著作权的具体要求,所以我们按照互联网发展这么多年来的习惯,原文章什么样,作者是谁等等我们都会保留,同时文章末尾也标注了“侵删”。

转载的那篇文章其实不算什么有“内容”的好文章,转载的文章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保持网站更新的活跃度,像我们这样的官网能有几个人会看你发的文章呢。

那坑在哪里呢?现在就来说坑在哪!

坑一:当时这篇文章应该是发布在站长网上的,作者是某某某,这个某某某是我们本地的一家网络运营公司,我们也知晓;
坑二:文章结尾注明了“文章来源某某某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”

文章通篇类似一篇采访稿形式,讲述了某某的职场经历,其实就是简单的口水文,没多少字,后来计算不满1千字。当时是真的不懂,都注明可以转载,只要注明来源就行,我们编辑也没加思索就给转了,未改一字...

最终,去年的时候因为这吃上了官司,当时确实义愤填膺,我们拿到相关文件后积极应诉,组织证据材料。当你一切准备妥当,到要开庭的前一天下午,“商业维权团队”就联系我们了,问要不要私了。要私了嘛?答案是肯定的,绝不私了,准备了这么久的证据材料,而且不经一事如何成长呢,所以我们决定FT上见,最终这么判我们都认。

谁承想,他们来了句,明天有事,不陪我们玩了,气焰何其嚣张。等到第二天,到开T时间,久久不见对方来人,后来得知确实是撤销了。

原本我们就想这个事情可能就了了,没想过了小半年又来了,还是同一件事情,再次QS,我去,真的是气的咬牙切齿,但这次确实是没精力去弄了,加上本不是法律专业出身,很多司法解读了解甚少,比他们专业的“商业维权团队”来说,真的抗不住,想想没多少钱,算了,毕竟还有正事要做。于是就答应了对方私了,啥事都办了,最后钱一到,对方就不搭理你了,别说发票,连个收据都没有...

塞翁是马焉知非福,虽然遇到了一件糟心的事,破了点小财,但现在想想还是值了,至此只后,我们重新改版的官网,不论原来有多少文章,全部删除,网站整体改版重构,就算排名掉到看不见,找不到,也要全面动。

因为我们知道,未来知产意识在不断提高,要想在行业有一定的竞争力,一定要具备自己的能力,这样不论什么时候,发生什么事情,我们都能抗的住。

当然,值得庆幸的就是通过上次的事件后,我们开始利于空余事件了解相关法律,丰富我们的知识,一方面避免侵权,另一方面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,更重要的事,我们也在将这样的故事,案例分享给我们的客户们,毕竟很多人都不曾有过这样的事情,还在不知不觉的处在“侵权”行为中,如果能通过我们这样的举动,我们分享的内容让你们提前知晓、提前规避,那就是有价值的。

如果,你也曾遇到,或者身边有这样的事情,也请分享给我们,让我们分享给更多的朋友。

尊重创作者,保护知识产权,就是保护创新,利我利你利他!

编者按

“商业维权团队”我不知道准确的是不是这么说,但大体是这么个意思。在之前我们查找相关材料的时候,见过某高院出过一篇指导意见,里面有提到过几种维权形式,里面格外的提到了一种形式,具体是什么专业术语忘记了,大概是说“恶意滥诉的行为”,这样的行为目前真的很普遍,我们上次遇到的基本就是这种类型,基本模式就是“商业维权团队”打包签约多位“创作者”,按照一定的分佣比例,维权律所打包维权,赢了3:7分(这个数据咋来的呢,是上次的律所跟我们说的,那边官司怎么处理还没谈好,这边就想着开辟新客户,跟我们谈合作了)。

他们多半是收集证据后直接起诉,然后庭审前谈和解,不会事先跟你联系商谈相关事情的。目前网络上报的很多案例包括什么“职业打假人”等等差不多都是这个意思。

遇到这样的事情就真的无解嘛?其实不一定,所以如果某天你也遇上了类似的事情,不要慌,还是要积极应诉,收集有力证据,只要你有相反证据能搞支持,能被认可就不一定会输。

在知产维权案例中,“合法来源”很大程度上也在保护“侵权的人”,就像我们上面提到的“坑”。

当然,我们还是建议各位,文章还是要自己原创比较好,这样不论什么坑都不会踩到,也不会因为坑花费太多的精力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。但是,如果你不巧遇上了,还是那句话遇事不怕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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